如果说可以被艺术史“收容”的摄影史所处理的是作为艺术表现的摄影实践的话,那么发生在摄影中的与日常生活与社会实践紧密胶着在一起的那部分摄影观看实践该如何处理、被谁“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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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hanwen

赞同来自: 李程程 连浩然

艺术史和摄影史是相互渗透的,摄影史中的每一个阶段的演变,可以说与同时期的艺术史相呼应,在这一层面上来看,并不存在“收容”与“被收容”的概念,您所提到的“发生在摄影中的与日常生活与社会实践紧密胶着在一起的那部分摄影观看实践”,是否指的是,摄影史中偏向日常纪实的作品类型,如果是,那我认为这一类型从未脱离艺术史而孤立存在。

窦买办 - 获得了“前任”称号

赞同来自: 连浩然

摄影是一个多元化的概念,有具象的纪录也有抽象的表现。艺术史收容摄影的那部分自然是属于艺术的那一部分,而与日常生活胶着在一起的那部分摄影观看才是真正属于摄影的,摄影为时间存档。还有,我不认为存在“摄影史”这个概念。

风雨同舟

赞同来自: 连浩然

世界摄影史这里提出了一个“摄影艺术”和“艺术摄影”概念的问题。画意摄影、印象派、达达主义……风光、肖像……那些自然可以纳入艺术史。但把新闻、纪实……FSA、马格南……纳入艺术史,就勉为其难了。所以,仅有部分摄影史可以纳入艺术史,而大的摄影史会把艺术摄影史、纪实摄影史同时纳入。具体可参考罗森布拉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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