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时某地——毕业晚会上的吉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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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的毕业晚会,好哥们背上吉他在舞台上为另一位同学伴奏。哥们学吉他的部分原因来自我,他曾信誓旦旦地承诺为我弹奏Damien Rice的歌,但直到分别他也只能弹奏the animals were gone的前半部分。如今,他离开杭州已有一年,想必琴艺精进,待某时某地再相遇,定一同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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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买办 - 获得了“前任”称号

有点意思,文字和图片都不错
好在哪里呢?可以点评一下吗?这样可以让白丁们长点知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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